点赞!两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山东法院共两篇案例入选,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乡村是中国的根脉,是国家大厦的根基。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调解室”,“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一个人民法庭打造一块特色品牌,一个村庄设立一个法官服务站,创建“互联网+社区”一站式诉讼服务站,打造网格化服务团队……
一系列创新与探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基层司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美丽风景。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法庭
互联网+社区 创建诉源治理新模式
案例点评: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法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互联网+社区”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站,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诉讼案件数量连续2年下降。
2020年4月,蓝村法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互联网+社区”诉源治理新模式,服务乡村治理。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2年下降,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一、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一是设立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坚持“不增编、不建房、重实效”,蓝村法庭依托辖区社区服务中心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山东移动微法院,群众在社区即可网上立案、在线诉讼。二是借助基层力量做好诉讼服务。发挥街道、社区、村居三级政法员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指导政法员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和协助查人找物等工作,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目前已指导网上立案294人,参加网上庭审、执行约谈186人;协助查人找物、送达等1500余次。蓝村法庭对65名政法员开展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为辖区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庭与基层党委政府联动,实现了“1+1>2”的效果。三是助力辖区开展“三无”村居创建。参与开展“无诉讼、无越级上访、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村居创建活动,94个“三无”村居保持无纠纷、零发案的良好态势,12件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化解,一起拖欠120名工人209万元劳务费的民生纠纷,19天内顺利化解。
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建立释明引导机制。贯彻“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工作思路,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缺点,引导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让“诉讼并非最佳解纷模式”观念深入人心。强化类案释法,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二是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制定实施《关于规范诉前调解工作的意见》,为调解员配发即墨法院《要素审判规范指引》,推行要素式调解,规范文书样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方面的培训,明确不同类案的调解要点、调解思路,调解员调解能力显著提升,人民调解在多元解纷中的作用成效显著增强。三是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立“诉转调”“调转诉”闭环模式,当事人网上申请立案后,案件通过调解平台分流到社区、村居进行“两级调”,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立案审理;通过调解平台提交申请的,直接分流到社区、村居进行“两级调”,调解不成的指导立案。目前,已化解纠纷375件。
三、构建“立体化”司法服务体系,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小法庭”服务“大项目”。坚持重点项目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在辖区重点项目建设中,蓝村法庭实地走访、开展法律咨询和办案,化解征地拆迁纠纷60余起,保障城市更新顺利推进。二是护航辖区经济发展。蓝村街道是北方传统皮鞋制造业基地,蓝村法庭积极调研企业司法需求,联合辖区召开产业防控风险座谈会6次、制发司法建议,提供合同规范模板,助推企业完善管理。三是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在村居、广场等地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法德讲堂、法律大集等形式,普法宣传宣讲50余次,近4000名干部群众接受法治教育,提升了村居干部依法治理能力和群众法治素养,蓝村街道群众满意度从即墨区第13位跃至首位。
乡村振兴,农民权益是根本。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打造“法护粮仓”工程,护航全国首批商品粮基地、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人民法庭为“粮农、粮企、粮地”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中国辣椒之乡”率先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维护农产品交易秩序……打造数字化人民法庭、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农牧地区特色法庭、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等等……处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服务,满足“三农”司法需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创设农产品交易法庭 高质赋能“菜篮子工程”
案例点评:山东省金乡县是中国“大蒜之乡”“圆葱之乡”和“辣椒之乡”。金乡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实行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根植群众法治意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赋能乡村振兴。
山东省金乡县素有“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和“中国辣椒之乡”美称。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在全省率先设立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在专业化审判上建机制、在诉源治理上抓常态、在普法宣传上求实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赋能乡村振兴。
一、因地制宜,打造农产品特色法庭
金乡县人民法院结合全县大蒜、圆葱、辣椒等农产品交易大都集中在鱼山法庭辖区的实际情况,在鱼山法庭挂牌成立“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集中处理全县范围内大蒜、辣椒、圆葱等涉农产品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配资等纠纷案件。自设立以来,共审理案件200余件,涉及标的额600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有力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和产业稳健发展。新华网、法治日报、山东三农新闻联播等媒体先后予以深度报道。
二、规范流程,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
立足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实际,坚持“边实践、边完善、边提升”工作思路,探索化解农产品交易纠纷“精、专、快”模式。针对审判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常见问题,研究制定《金乡县人民法院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审理规范》,梳理总结形成审理要点,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同案同判。建立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合伙合同纠纷等类案研讨机制,坚持疑难案件研讨例会制度,对于类案处理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的案件,开展集中研讨和业务培训40余次,及时形成案件解决方案和法律法规适用解读,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精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强化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等适用。今年以来平均办案天数缩短至37天,较法庭成立前减少59.7%。
三、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新实践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前哨”作用,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便民利民”原则,以三个“常态化”为抓手,妥善高效化解涉农产品交易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常态化,在法庭设立2个调解室,聘任2名人民调解员驻庭开展调解工作,月均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实行巡回审判常态化,在金乡县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和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两个大型农贸市场设立巡回法庭和调解服务站,每季度开展1次巡回审判,现场说法,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市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行联动解纷常态化,深度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与马庙镇、鱼山街道等镇街司法所和大蒜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四、强化宣传,根植群众法治意识
坚持“线上+线下”双渠道法治宣传模式,提升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知晓度,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社会氛围。与辖区镇街司法所联合开展“线上答疑”,通过网络视频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并发布典型案例10例,弘扬诚实守信精神,助推诚信金乡建设。定期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深入农产品市场“现场说法”20余次,向群众详细讲解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受案范围、诉前调解程序等专业知识,累计发放宣传纸(页)两万余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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